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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权利罪的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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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权利罪的基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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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公民,含义,侵犯,权利

         基本含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权利罪,是中国刑法划定的一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 权利的行为。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 权利,详细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1条划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

        违法侵犯情节严峻的,对直接责任职员予以刑事处分."本罪的客观方面,因为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而表现为多种犯罪形式,如剥夺生命的杀人罪,损害健康的伤害罪,破坏名誉的欺侮, ,侵犯选举权利的破坏选举罪等。

        这类犯罪尽大多数只能由作为的方式构成;个别犯罪(如杀人罪)也可能是不作为,如不给婴儿喂奶,故意把他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