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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部门可以自首宁波刑事诉讼律师取保假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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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部门可以自首宁波刑事诉讼律师取保假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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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宁波刑事诉讼律师

    犯了罪的人如果因一时的害怕或其他的因素而逃亡的话,逃亡生活是非常的不好受,所以很多人都会打算去自首,通过自首来让自己能够降低处罚的力度。很多人都知道自首是可以的,但是哪些部门可以自首?他们不知道去哪里自首。

    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和个人。这里的有关包括:公安、检察、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权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居民、未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除了向司法、所在街道组织投案外,还可向其亲属、父母所属的、单位投案。犯罪人除了向以上有关投案外,还可以向某些个人投案。这些“个人”主要指执行职务以外的司法及其他国家的工作人员。在农村,“个人”主要指基层党政干部,如党支部书记、村长、村治保主任等。但是,如果这些“个人”根本不可能将其犯罪告知司法,甚至可能帮其掩盖罪行的,就谈不上投案。

    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作案自首就是自首,这应该是民间的说法,跟投案自首没有本质区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或其他有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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