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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违规留宿不幸身亡家属索赔被告反诉宁波刑事诉讼律师取保假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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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违规留宿不幸身亡家属索赔被告反诉宁波刑事诉讼律师取保假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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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先生在朋友栖身的公司宿舍中留宿,宿舍发生火灾2人不幸身亡。

        吕先生的父母以为公司对儿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将该公司和及其总公司1并告上法院,要求2被告共同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29万余元。

        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吕先生的父母称,2009年4月4日,儿子到北京1家技术公司第1分公司询问护照办理情况,而后往找在这个公司工作的朋友马某玩,并留宿在马某住的公司宿舍中。

        越日凌晨,宿舍发生火灾,将儿子和马某烧死。

          吕先生的父母以为固然火灾原因已查明,但公司对员工宿舍的治理混乱,且没有按《消防法》的要求配置消防举措措施和器材,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两位白叟将该公司及其总公司1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29万余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归了对分公司的起诉。

          针对吕先生父母的起诉,被告公司提出反诉。

        被告公司以为,根据相关部分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此次火灾原因系抽烟所致,是吕先生擅自入进公司员工宿舍,躺在床上抽烟,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次火灾造成该间宿舍无法栖身,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但公司为顾全大局,垫付了原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及死者丧葬费,并始终未采取法律手段要求返还上述垫付的用度,但如今原告却径先起诉,因此,他们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返还垫付款共计25916.44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公司答辩称,公司对原告深表同情,但受害人的死亡和被告公司没有因果关系,公司不同意赔偿。

        这次火灾是受害人抽烟所致,在火灾中真正烧毁的只有1床被褥,因被褥的物理特性,会在燃烧中产生1氧化碳,使被害人窒息死亡,事故当天受害人又喝了大量的酒,这些导致了受害人死亡;公司已对员工入行了集体宿舍的治理教育,公司是不答应留宿的,对受害人留宿的情况公司也不清晰;公司依相关划定配置了消防器材;原告所提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的计算尺度均有题目,公司不同意支付精神抚慰金。

          针对2被告的反诉哀求,原告的代办署理人称,被告公司的反诉哀求与事实不符。

        被告公司有义务阻止吕先生入进厂区和宿舍;吕先生的尸体鉴定结论显示他的死亡原因是1氧化碳中毒合并烧死,并没有说是由抽烟导致的;被告单位支付的用度,应该以为是协助警方调查和匡助受害人家属处理后事,不存在垫付的题目。

          庭审结束后,吕先生的父亲嚎啕大哭。

        吕先生的父亲说:“孩子特别懂事,这次出来打工为家里 ,没想把命给丢了,我真的很想儿子!”  鉴于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法官给予原被告双方10天的庭下调解时间,若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