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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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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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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正法刑的罪犯,不是必需立刻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轨制。

           被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需具备以下两个前提;  一,行为人罪该正法刑,假如行为人罪不该正法刑,则不能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刻执行,一般是指罪该正法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前提,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显著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显著过错等。

           被判正法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